河南安钢周口钢铁项目一期一步临时道路、临时供水管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
(招标编号:32190803)
公示结束时间:2019年09月29日
一、 评标情况:
1、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:
中标候选人第1名: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,投标报价:4100118.86元(含税),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:95647.34元;质量标准:合格;工期:自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计算,本工程的总工期为50天;拟派项目经理:职慧云;付款方式:工程款项在本工程项目投运验收合格后30日内,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30%;剩余款项在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个月,30日内支付至50%;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,30日内支付至70%;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8个月,30日内支付至90%;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,30日内支付至100%;上述付款比例包含到期应支付的10%质保金。承包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,承包人不得虚开发票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税务违法,承包人有税收违法行为,本合同立即终止,没有支付的款项不再支付,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;质保期:达到设计指标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,质保金比例为工程款的10% 。
中标候选人第2名: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,投标报价:4462951.33元(含税),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:96018.28元;质量标准:合格;工期:自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计算,本工程的总工期为50天;拟派项目经理:王浩;付款方式:工程款项在本工程项目投运验收合格后30日内,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30%;剩余款项在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个月,30日内支付至50%;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,30日内支付至70%;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8个月,30日内支付至90%;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,30日内支付至100%;上述付款比例包含到期应支付的10%质保金。承包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,承包人不得虚开发票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税务违法,承包人有税收违法行为,本合同立即终止,没有支付的款项不再支付,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;质保期:达到设计指标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,质保金比例为工程款的10% 。
二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:
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3日内,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,内容包括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;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相关请求及主张;有效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)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:授权委托书(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,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,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和本人身份证(原件)一并提交(邮寄、传真件不接受)。且以质疑函接受确认之日起作为受理时间,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。
三、 监督部门: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
四、 联系方式:
招 标 人: 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
联 系 人: 刘先生
电 话: 13603728985
招标代理: 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 址: 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联 系 人: 王先生
电 话: 0372-3125935
电子邮件: [email 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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